时正是东南季风盛行,故能顺风航行,如若无风或风向不对,拖延时日,到了冬季沿海冰封,北风盛行,冬春之季是不适合海运的(初冬西风可运),这就必然出现半年以上军需无继的情形。
以鲜运初开的天启二年为例,该年主持天津辽饷发运的毕自严在给户部尚书汪应蛟的信中称“大都力里风涛,飞合輓粟,原是至艰至险之事。前七月间在霑化县失风一次,至八月间在刘公岛又失风一次,嗣是音耗不通,外论喧传,谓黄参将、孟推官俱无下落,粮艘仅到一半,令人惊愕,不知所措”。(毕自严《与汪澄源》)
另一个原因是漂损,夏秋之交在辽东半岛沿海常有大风大浪,船只开洋例在途经各岛祭祀天妃,祈求海波宁静。但是事有不测,风浪之来,船只轻者靠岸停泊守冻或者船损米烂,重者漂失,人物两空。
即以上述天启二年的鲜运为例,发运十万九千余石,实际运到只有九万二千余石,总共失风、漂失一万七千余石,军火、器械只到十之七八,而损伤船只已达四十八只,占了发运船只的近三分之一。正因如此,天津的鲜运粮料一开始是以“十完七八为功”,其后,运道渐熟,实收率常常接近甚至超过百分九十。不过,正如毛文龙所说“粮船遭飓,每年定坏二十余只,或有人船俱没者,或有船没人存者。既经报查,不得不怜其流离困苦,出与实收,以图其后运”,如此说来,即是实收的部分里也有溃烂不能食的米粮。(《东江疏揭塘报节抄》卷7《崇祯元年十月二十一日具奏》)
人为原因一是理饷官员的直接侵没,二是解官以粮饷银置货牟利。
如《明熹宗实录》卷55载“逮解盗接济毛帅帯银都司
晚明军饷转运与理饷官员贪腐之弊端——以毛(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