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道途,萧条巷陌,虽使至愚之人,亦知必乱”(《明神宗实录》卷376)。“贫富尽倾,农商交困”,正是矿税之派造成的最严重后果之一。
矿税监侵扰损害的范围,“上至朝廷和地方的官吏、缙绅地主、富户商民、手工业主,下至地方小地主、小农、贫民、中小工商业者,以及举人秀才和一般市民”。(《明末东林党的形成及其政治主张》)可谓相当广泛。
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是正赋钱粮的主要承担者,在矿税监的摧残之下,大量破产逃亡,使得逋赋日趋严重。
其中,矿税监对于手工业、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地区来说,直接冲击更大。
因为晚明江南地区已形成了以棉纺织、丝织为代表的发达农村家庭手工业,以副业生产创造的产值,补贴单纯的粮食作物生产,以此完粮纳税、维持生计。
以松江府为代表的江南地区发达的棉纺织业,正是宋元以来、特别是明代官田重赋压力下的产物。
而明朝政府也顺应了松江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允许当地人民缴纳折色田赋,先后经历了折布到折银的变化过程。“这个曲折的过程是从限制商业资本的介入,到放开棉布市场,促进小农家庭棉纺织生产的商品化,甚至于将城镇棉纺织业都纳入农村家庭棉纺织业的机制运营中来,借以维持其专制国家的财政基础的小农经济”。(《明代松江府农村的棉纺织业发展和田赋的关系》)
也就是说,晚明的江南小农经济,渗透着浓厚的工商业气息,国家对工商业的扶持或打击,都必然导致这些基层纳税人受到直接影响。
因此,万历矿税监之派打击了城镇工商
浅析晚明逋赋的本质原因——赋役白银化的负(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