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局限那么一点,所以虽然对县令来提亲阿妹有些欣欣然,但也有几分踌躇。
刘兰芝如今美名广播,又是成了自由之身,此后前来提亲着只会越来越多。
俗话说好物待价而沽,刘大郎作为商贾,也是深谙此道,他决定先看看阿母的意见,推却此事,后再看提亲者中是否有更富贵之人。
刘母唤来元姵,对她说:“你可以去答应他。”她觉得女儿可以再嫁高门,是幸事。
元姵没有像原著那样以焦仲卿誓言推辞,而是温顺地开口说:“阿母,兰芝才回来几日,焦仲卿就出了那等丑事,想必他很快就要娶新妇,我们何不先推了这事,等他昏礼之后再行论嫁?以此也全了仁义之名。”
实际是元姵对姐弟成婚不感冒,刘兰芝原身年已二十,嫁个十八九的小公子算怎么回事呀,她是要给原主找个下辈子依靠,不是去当保姆的。
元姵比较萌比她大的,稳重可靠有能力的男人。
刘母皱眉思索片刻,看向刘大郎。
刘大郎觉得此计可行,一是可多出些时日为阿妹寻求贵人之家,二是由此也能为刘家名声添砖加瓦,赢得乡里赞叹。
焦仲卿那么混账,休弃糟糠,私会姝子,更是将迎娶新妇,他刘家不仅不气怒之下口出责言,更是将刘家女在焦家昏礼后再行论嫁,给足了刘家脸面,可见刘家家风清明,仁义仁德。
刘大郎一锤定音,刘母于是告诉媒人说:“我们贫贱人家,有了这个女儿,她刚出嫁不久就被休回娘家,已经不能做府吏的妻子,又怎么配得上县太爷的公子?希望你多方面打听打听再访求别的女子吧,我家不能答应你。”
第32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