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是基于邦妮的推荐,雷对林义龙的提携也在于此。两个人除去校友身份和邦妮以外,私下里没有其他任何的交叉点。所以雷的那个曾任律政司政策部门的头头的父亲,能力肯定是没问题的,从律政司退休之后也可以利用他曾经在律政司的关系为林义龙的合规到底还是远了一些。
“......不过,伯父那里,我倒是有一个新想法。”林义龙说道,“除了我们这件律师楼,我打算在伦敦投资一个律所,你知道并购过程中合规和法务两个部分是分开的。现在的Lynn主要做得是合规业务,我想再弄一个专门处理并购法务的专门律师楼。”
从去年(2012年)开始,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事务律师主管机关——法律协会允许私人资本进入律师事务所,也意味着律所可以在伦交所进行公开募股(IPO),以至于林义龙在整个律所的控制份额得到了空前加强。
位于王子大厦的Lynn's香港事务所,位于王子大厦的第十三层,从选址到装修都是由雷一个人完成。规模不大,只有总共不到初/高级助理律师和法律助理在此办公。
在香江执业要求很高,按照很多法律执业课的入学60分以上的入学要求,像林义龙这样成绩不显的“混日子的人”连入门的资格都没有。林义龙也只能“曲线”迂回先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变成执业律师,然后再考一个转换课的OLQE的三个笔试部分变成香江司法区的执业资格。律所的助理律师和法务助理们,除了一个暨南大毕业的香江学生外,其他的都是香江大学和香江中文的法学生,单凭学业成绩可以完全碾压林义龙、邦妮以及雷这三个“学渣”——虽然还是要听取合伙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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