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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枫叶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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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初见枫叶】 第五章:什么也行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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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的?
    也是啊,要是一个浑然不知情的人在夜黑风高之夜真的从校园的墙头上跳下来的话,那……
    田书记说了自己的办法,小会议室中的其他人,只是表示了在道义上和法律层面的一些担忧,却没有一个人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
    道义,是说你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从我们家的墙头上跳下来了,结果被我家院子扦插的树苗扎了脚,或是在给树木储水的坑里崴断了腿!那我是该跟你说声对不起呢,还是要送你去医院呢?
    法律,是说过了如果我雇佣了你,或是你来我们家做客时受到了伤害,我是要负责的。但是如果你是拿着一把刀,或是还心怀着阎王的孩子的话来我们家了,我们国家的法律在这样的界定里似乎还有些模糊吧。
    毕竟我们这里不是西方的国家,因为西方一些国家的法律上说,就是小偷去你家偷东西了,但是他要是从你的房上摔下来而受到伤害,那你是要负责的,所以在我们这里我们还是尊重这有些模糊的法律吧。
    模糊不等于没有麻烦,虽然田蓉书记说主意都是她想的,学校的同学也是她领着去劳动的(让学生们去,就是让所有的同学都看一看,自己的劳动成果是个什么样子,而且她更相信,同学们看了自己劳动成果后,保证没有那个同学还有要跳墙头的念想了)那责任嘛,就算在她一个身上好了。
    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里出的一切问题校长都必须来负责的。李校长刚把这次劳动的责任定性,田书记就又说了,既然学校也有责任,那就是说学校所有的主要领导都有责任的。要不我们这样得了,小会议室中的校党委委员请举手表决,同意是集体责任的请

【第一卷:初见枫叶】 第五章:什么也行啊?(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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