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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玄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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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目标 红棉沁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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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等之先祖初创紫元王朝之时,便确立王朝传承至今之基础,数百年来,以引为下述不证自明之真理凡我王朝臣民生而平等,秉造物者天命之赐,拥诸无可转让之权利,包含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幸福之权。兹确保如此权力,立五宫廷之政权分立于臣民之间,经受上乘天命之五王首肯取得应有之权力;特此,无论何人于何时坏此标准,则上乘天命,下顺民心之诸王有权监改或弃绝之,并另选贤能之人,本此原则,以成此型式昭告全境臣民,季氏家主,律王无私,野心随权日甚,尤因身边贤者疏离,宵小喧天,其不得深查其自身显伏之危机,最终酿成大祸,挟持政王,谋害忠良,帝都十国柱因其折损其五,如此种种,罪恶昭彰,天理不容!因其影响国体及臣民之安全幸福至巨。深思熟虑后,当得此论,即季氏之恶,其罪当诛,家族亦不能免罪,亦当总国之柱石之中永远除名,些许外逃之余党,举国上下共撃之。以昭显先祖所创基业之艰难,尤引为后人谨记此惨痛教训,使其势其魂真正身死神灭,不再祸留人间。
    此贼远非今日谋反一罪而已,再其担任律王期间,种种酷令已令全境州郡与臣民长久不堪,长久以来剥下益上,直接导致遍及各州之暴政。此事现今亦已成为必要,即即刻废除季贼所颁布的一切违背天理伦常,以至召受天怒人怨之法令。为证明斯言属实,且将事实呈交公正之世间。
    此贼拒绝批准,裨益最深且对公众利益至关紧要之法条。
    此贼禁止辖下州郡立法执法者们通过当前迫切而必要之法条,延宕法条直至得其恩准;而于留中不发期间,此贼彻底置之不理。
    此贼拒绝通过其此贼法条以调解王朝

第八十一章 目标 红棉沁血!(一)(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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