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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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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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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你有点觉悟啊,看来我高看你了。”
    然后看了看表,继续道:“你还有两个时的时间请律师,如果经过两次的法院传唤没有到的话,对于‘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案件的被告,必须到人民法院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到庭。你自己做好准备吧。”说罢,车子突然‘轰’的一声,加速往前开,奕雯的母亲不敢强行阻拦,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
    “怎么可能就这样。”奕雯的母亲拨通了一个电话,交代该交代的事情,搭了个的士去往人民法院。
    “书记员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画,不得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必庭后提出。
    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像和摄影。
    书记员:“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众议院入庭。”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关于学生杀人,母亲之过失的抚养权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接着,审判长拿法椎敲了敲桌子。”
    审判长:传被告

第17章 审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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