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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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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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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罗甜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罗甜,你还有其他的姓名么
    罗甜: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罗甜,关于抚养权的问题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你收到了吗
    罗甜:收到了。
    审判长:a市关于奕雯抚养权一案在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a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罗甜对其子女的教养不够间接导致的杀人案问题。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组成,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受被告人罗甜委托,a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徐叶林出庭为被告人罗甜进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省略
    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没有。
    罗甜: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罗甜,你是否申请回避
    罗甜:不申请。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局长:罗甜在家庭教育期间,没有正确教导好自己的儿子,导致如此大的过失,我要代表正义对其起诉,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
    罗甜:听清楚了。
    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
    罗甜: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罗甜,你坐下回答问题吧。被告人罗甜,你对起诉书的指控有意见吗
    罗甜人:有。
    审判长:现在被告人罗甜,你可以就起诉书对你指控进行简要陈述。
    罗甜:我的儿子该怎么教导,我自己明白,不需要某些人的指指点点,陈诉完毕。

第17章 审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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