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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是仇富的“古怪模范官僚”吗?——从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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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掠为事者,却须严禁痛治以杜盗贼之端(徐阶《世经堂集》卷22《复吕沃洲按院》)
    由上述两则史料可知,徐阶的“大家恤其佃户”主要方式是通过“放贷”。他的此一主张,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情,毕竟“放贷”属于“借‘,是需要偿还的;可换要换做是“赈济”粮食,就完全是一种“无私奉献”了。
    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徐阶对“义举”是极为提倡的
    有义举焉,其泽可以及民,而又可以便有司,裨国家,其功甚拒。兹岂非人所乐为者乎?
    ……松之南干巷曹氏巨族也,太学生子励君贤而能文章,性又喜施予。里人姚信者死,无后,存粮若干石,里之民岁为输之。或值岁歉,民无所出,辄负瓦揭木,鬻子女以应催科之命。盖有司者,每病其赋之后期;而为之民者,又每病有司之莫予惜。
    ……夫松之赋,财之所出也。八口之家耕褥之所入,率以其半输赋,而不足重之以存粮代偿乏今民滋病矣!不有好义之士出而救之,民其能有疗哉?
    ……昔范文正公置义田以赡族人,至于今为颂。苏松壤地相接,君之斯举,似亦闻公之风而兴起者。至于推族人之爱,以及其疏无其位,而行其志于势为难。当范公之时,不为所兴哉!予方学公而未能重君之能义,遂书其事,刻之于右,与同志者勉焉。(徐阶《少湖文集》卷3《曹氏义田记》)
    但需要注意的是他提倡的“义举”主要是针对他人;而有关徐阶本人从事“义举”的证据在《少湖文集》、《世经堂集》等文献中没有找到。
    对比海瑞与徐阶的言论可知,在“表达”层面,双方均认为在灾荒等特殊情况下,地主应

海瑞是仇富的“古怪模范官僚”吗?——从徐(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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