慑逆魂于既死”。
程本直也说“犹幸皇上之圣而明也,一则曰‘文龙有应得之罪也’,再则曰‘不得藉口于崇焕也’。是则文龙之杀,文龙之罪也,而非崇焕罪也”。
也就是说,对于袁崇焕的斩帅,崇祯介意的是他的擅杀,而不是妄杀。
崇祯之所以利用毛党制造的斩帅践约的罪名施加于袁崇焕,其原因在于对袁崇焕五年复辽欺君的憎恨,他因为以通敌谋叛的罪名严惩袁崇焕缺乏说服力,故以斩帅践约的罪名来加甚其罪。
这样的做法造成的后果是斩帅和议和原本无关的两案被人为裁定为一,毛文龙的乱帅形象反倒从此逆转。
如赵维寰所说“自擅斩二字入爰书,而政扈巨奸反为生色,秉钺大吏黯然无光。今而后,危边悍将脱有踵逆帅之故智而起者,更谁为之制其命也”
他建议将爰书牟款中去除斩帅一字,不然“援擅斩为口实者,恐徼旌恤不止,而尊悍帅为忠良,以兵机为矫制,即崇焕之目亦岂肯遽瞑地下目也”。
不出赵维寰所料,袁崇焕“斩帅践约”罪名的钦定正是造成日后毛文龙案反复的主要原因。
在强大的官方舆论的诱导下,明人几乎众口一词,津津乐道、绘声绘色于描述袁崇焕如何如何为议和与后金合谋杀帅,毛文龙种种当诛之罪状遂为人们所不知,有的人甚至反过来夸赞毛文龙如何如何贤能,比袁崇焕杀毛文龙为秦桧杀岳飞。
其实,当时袁崇焕正大光明地力排众议,主张和谈,其实质只是缓兵备战之策,而当时毛文龙与后金交结来往、藉敌为利,即毛疏揭亦言与后金和款,显然不可能有袁崇焕担心毛文龙泄露其计之事。
毛案的舆论反复:“生文龙,天不幸;用文龙(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