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小鞋子沿着河边哭边走,在河边蹲坐到天黑都不敢回家,只希望着滕书翊能够浮上来。
没有人来找她,最后还是她饿得受不了了自己跑回家的,滕书漫记得那天晚上父亲站在门口,看见她回来,沉默着领着她进屋吃饭。屋子里坐满了一桌大人,早就没有剩饭了,小孩子又不经饿,她只好抱着个冷馒头坐在椅子上啃,啃了两口,父亲突然发难,揪着她的衣领子把她拖出去,扔垃圾一样将她扔在了门外,接着就反锁了那扇大门。
院子里传来咒骂、劝架、哭啼声,后半夜邻居报警,警察天蒙蒙亮时才赶来,看见蹲在墙角的滕书漫,以为她是邻居的孩子凑过来看热闹,问她怎么不回家。
她摇摇头,眼泪断了线似的往下掉,女警握住她的手,用纸巾帮她擦掉眼泪和身上脏兮兮的草泥灰。
院门打开了,滕书漫望向门口,女警什么都懂了,抱起她走进了家门。滕书漫不敢看父亲的脸色,但她能清楚地回忆起来,滕书烟步履蹒跚地跟在警察身边,伸手拉了拉她的脚踝,说:「你饿吗,漫漫?我给你留了包子,我带你去吃。」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七年来滕书翊一点消息也没有,而她就是这整个悲剧的间接制造者,也是这个家默认的罪人。谁都不愿意当罪人,可是必须要有一个罪人,否则这个家就无法支撑下去,再找不到更准确的怨恨目标之前,站在怨恨方向的人就会成为目标,这几乎成了共识。
她承认自己有错,七年来这个错误如跗骨之蛆,不断蚕食着她原本正常的生活,有些痛苦不再提起不代表适合遗忘,她就活成了痛苦的活标本,父母、长辈、亲戚一次次一年年提起这个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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